南阳卧龙无塔供水设备制造厂
致用户的公开信
尊敬的用户:
您好!
我厂所举行的“贺卧龙无塔供水厂月产量突破一万台”有奖销售活动,因特等奖设置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三条第三款“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”之规定,南阳市相关行政部门对我厂奖项设置提出了异议和改正措施。
为此,经研究将此项有奖销售活动项目调整如下:特等奖二名,奖品电脑一台;一等奖五名,奖品为29寸彩电;二等奖二十名,奖品为电饭煲;三等奖三百名,奖品为家庭工具一套。
望尊敬的用户给予理解和支持,同时,我们热切希望您对我们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,以便我们更好的工作。
此活动由南阳市智圣公证处公证员全程跟踪监督。
此致!
南阳卧龙无塔供水设备制造厂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
卧龙无塔有奖销售抽奖活动形式及奖项
一、 奖项:
1. 特等奖:二 名
2. 一等奖:五 名
3. 二等奖:二十名
4. 三等奖:三百名
二、 形式:
1. 备0-9编号的乒乓球十个
2. 抽奖箱一个
3. 由南阳市智圣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。
4. 各奖项自个位数记起,取后四位,额满为止。
注: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为领奖期,过期作废。
南阳卧龙无塔供水设备制造厂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